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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特别行政区注册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9-25

  香 港 商 标 注 册

  香港商标注册制度: 
        香港已于1997年回归中国。但是, 由于香港实施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有本身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在中国大陆或世界其它地方已注册的商标,并不会自动在香港地区生效,如需得到在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须依据新的香港知识产权法例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 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项目数量不限);
    3. 商标图样2张;

香港商标注册程序及所需时间:
    申请注册-> 领取商标回执 > 初次审批 > 刊登宪报 > 正式批准或者遭到反对 > 领取证书

    如申请顺利,一般6至12个月的时间可取得《商标注册证》。
    香港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其后可无限续展。

 

    澳 门 商 标 注 册

      申请条件 

     -任何持有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的人士
     -任何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
     -如果申请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则需委托以下一人士作为其代理人,并递交有效的授权书。

     1. 在澳门特区律师工会注册的律师
     2. 在澳门特区居住的自然人
     3. 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
     4. 在澳门特区获许可或获胜任资格的工业产权正式代办人。

     注册有效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计7年,之后每次续展7年,续展次数不限。续展申请应在注册有效期最后6个月内提交并缴纳续展费用。

     申请时需递交文件
     1. 授权书(公证)
     2. 申请人确认书
     3. 商标图样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的程序

形式审查

知识产权厅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会对申请作出形式审查,以查核申请的形式,申请表的填写及附件是否符合有关法例的条文,并对有关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申请材料的补交

若申请提交的资料有误,申请人应在接到知识产权厅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内,使申请符合规定。又或在无通知时,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日起计三个月内,使申请符合现定

申请获接纳

若申请符合规定,有关申请会在递交后的隔一个月份首个星期三的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刊登,例如在一个月递交的申请,将于三月公布。

异议

任何人士均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商标注册申请后两个月内,就有关的注册申请提出声明异议。声名异议书的副本会送交申请人,而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计一个月内以答辩书形式作出答复。双方可在一定时间内提出证据,支持或反对有关申请。在声名月毫异议期届满后,知识产权厅会作出审查及分析,作出是否批准注册的决定。

注册申请的核准

商标的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将在每月的首个星期三的第二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刊登公告,包括商标注册申请的编号及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应在注册申请批准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计6个月内,透过填写知识产权厅免费提供的《其他行为申请书》,缴纳批准以及发出注册证的费用。而有关的注册证将会在缴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出。

注册申请被拒绝

若申请不符合《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知识产权厅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刊登申请被拒绝的决定,申请人可于有关拒绝决定被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初级法院提出上诉。

   台 湾 商 标 注 册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名称以及地址
    2. 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 委托书
    4. 宣誓书
    5. 申请人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6. 商标图样2张 

   台湾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 智慧财产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指定审查员进行审查。 
    2. 审查员再依照商标审查办法,先做程序上的审查,即对审查申请书的内容及规费、文件是否完备,如有存在错误缺漏或文件不完备,即通知申请人限期进行补正。
    3. 当程序审查完毕后,再依照商标审查准则,进行实体审查,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绝对条件(具有识别性) 
   以及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相对条件(不得违背商标注册的特别规定,如与他人商标近似等)。 
    4. 审查后,智慧财产局对合法的商标,颁发《核准审定书》,并要求申请人于收到《核准审定书》次日二个月内必须
   缴纳注册费用,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注册费后,智慧财产局颁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该商标刊登《注册公告》
    5. 自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任何人如认为该商标的注册不合法,则可于注册公告日后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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