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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补证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9-25
简要简述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
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办理补证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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