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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9-25

       商标简述


商标无效宣告是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已经注册的商标与所有人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相着突,或者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相冲突提出不同意见并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行为。

    即违反商标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当事人直接办理争议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

2、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

3、当事人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申请人主体资格: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应为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3)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出的争议裁定申请的主体应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且其商标申请注册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时间。

  ②申请时限: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是对1988113日以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自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3)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的,应自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

 

  ③当事人在填写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首页)及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正文样式)时应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

 

 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由于商标局法定时间为5年之内,但分析与初步收集材料、制作文件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及时办理,以免导致超出法定时间。

 增加成功机率:驳回复审需要专业律师进行复审,专业的团队给您服务,增加成功机率。

 真实材料:所递交材料证据需要合法性与真实性。

 所需材料:我司将会结合商标局驳回等撤销理由进行分析,并提供材料清单,方便您收集材料的内容。

 所需时间:无效宣告大约需要9-12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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