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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作者:责任编辑 时间:2015-09-25
企业或个人想注册商标,经查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已经满3年,且近3年商标所有人未对商标进行使用,可以通过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扫除商标注册障碍,争取商标专用权。
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注意撤销理由)
2、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多重价值
1、商标注册申请:通过"撤三"扫除商标注册障碍,确保商标顺利注册成功;
2、商标驳回复审: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同时,对引证商标提起"撤三",确保驳回复审的成功;
3、侵权案件:因使用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卷入侵权诉讼中的企业,可以通过"撤三"争取主动权;
注意事项
1、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企业已经注销;
2、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人迁往异地,无法收到信函;
3、注册满三年,商标持有人完全没有使用此商标;
4、注册满三年的商标系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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